中国产经新闻
CHINA INDUSTRIAL ECONOMY NEWS
本报记者 郭航报道
“你要不好好学习将来就只能上技校。”
“好好学习,将来争取上技校学技能。”
曾几何时,职业教育是一些人迫不得已的选择,而现如今却成了更多人心甘情愿的选择。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确定了具体措施,要求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这些都为职业院校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提出了根本遵循和新的要求。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行动计划》确定的行动目标是,到2022年,使职业院校成为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职业院校年承担补贴性培训达到较大规模;重点培育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一大批培训资源库和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
此外,人社部、教育部近日还印发了《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指导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
过去,技工院校由人社部门主管并单独发布招生通知,毕业后主要颁发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往往没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此次由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通知,意义重大。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做好技工院校扩招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未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学习;引导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含挂靠在高职院校的技师学院);支持技工院校招收更多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推动职业院校敞开校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培训,既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能力,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快实施。
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明确,人生有许多条路通向成功,不单单是考大学这一条路,选择一门技术,也能够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选择技能培训,也就意味着毕业即就业,“吃香”程度持续走高。
《行动计划》重点从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多方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健全参训人员的支持鼓励政策和建立培训评价与考核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行动措施。
具体措施上,《行动计划》要求,要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以岗位技术规范为标准,以技术和知识更新调整为重点,加大对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涉外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对于失业人员,职业院校可对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
《行动计划》还指出,职业院校要积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大篷车”“小马扎”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
在师资方面,《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农村镇上创业点子,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企业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
《行动计划》也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作了规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同类专业(群)组建培训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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