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单位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万元。堪称“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上海市民纷纷表示一头雾水,甚至出门时准备了随身携带的分类垃圾箱。
在没有工业化的古代,我们的祖先又是怎么处理城市里产生的垃圾的呢?他们也分类吗?其实古代的垃圾管理制度可比现代严格多了。乱丢个垃圾,可能你的手就没了!
先秦到秦代
春秋到秦,人类的聚居地已经从原始的部落形式转变成了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城市意味着人口众多,人口多,意味着大量的垃圾。
以法家治国的秦向来以严苛、公正的法律著名。法律不仅要管各种社会治安和民事纠纷,商鞅还特别写了关于随意丢弃垃圾的法律:
“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汉书·五行志》
灰就是垃圾;黥是在人脸上刺字所犯罪行的刑罚。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罪刺个啥啊?这个吗?
秦朝刺青师看完了图纸,内心是崩溃的
如果你觉得这未免量刑过重,不妨看看《韩非子·内储说上》中说的:“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这就是说,按照商代的法律,在路上乱扔垃圾的,要砍手。知道为什么孔子要“复周礼”而不是“复商礼”了吧?
唐朝
唐朝时期的长安,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达到几百万。在这样一个拥挤的城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可想而知。所以,为了处理垃圾问题,朝廷也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其严格程度不逊于先秦。
据《唐律疏议》记载,在街道上直接扔垃圾的人,罚六十大板,倒水则不受惩罚。如果执法者看见乱扔垃圾而不制止,则一并处罚。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唐律疏议》
专门制定这样的法律,是不是说明当时就有垃圾桶了呢?
捡垃圾的拾荒者在今天的城市里还能见到不少,多数是为生活所困又没有特别技能的人。但在唐朝,回收垃圾、处理粪便成为了一种生意,甚至有人就此走向人生巅峰。
“长安富民罗会,以剔粪为业。”——《朝野佥载》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太平广记》
宋朝
俗话说,宋朝的生活更像今天。为了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宋朝开始,设置了专门的机构:街道司。
街道司下有专职的“环卫工人”,其职责包括洒扫街道、疏导积水、整顿市容。像开封、临安这样的大城市,每天早上都会有几百个环卫工人打扫街道,处理垃圾。
除此之外,据《梦梁录》的记述,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粪溺,也有专人处理。每逢春天,官府还会定期安排工人疏通沟渠,以免城市积水。
“遇新春,街道巷陌加盟新的不花钱的创业点子,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梦梁录》
由于宋代没有沥青,路面可以想见不是石头就是土路,灰尘很大。所以在当时,还有一种“细车”,让一些人拿着水罐,泼洒路过车的轮子,以免尘埃飞扬。
“旧见说汴都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以免埃蓬勃。”——《清波杂志·凉衫》
看了这段记载,小编想说,这不就是……
明清时期
为了改善环境,明代人在前人的基础上又做出了更多努力。此时开始出现了管线完备的下水道系统,大雨导致的内涝的次数也直线下降。
除此之外,城市的垃圾会进行分类,各种生活垃圾都有专门的人回收。
清朝时,官府将唐律中的“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改成了笞四十。不过其执行状况非常可疑,因为清朝的城市街道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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